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法官遴选职位简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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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-5-14 编辑:zhoupanyu 【字体:小 大】 |
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法官遴选职位简章 |
序号 |
单位名称 |
用人部门 |
遴选职位 |
遴选人数 |
职位简介 |
职位资格条件 |
1 |
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|
立案庭 |
法官 |
1 |
调研、督导(行政审判方向) |
(一)政治立场坚定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大局意识强,有较强的司法为民意识。 (二)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遵守审判纪律,自身要求严格,廉洁自律;团结同志,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。 (三)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,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审判业务,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。 (四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 (五)年龄在4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 (六)符合任职回避规定。 (七)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,任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职务并从事审判工作满3年,承办案件数量在所在部门平均数量以上。 (八)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。 (九)达到下列荣誉积累条件之一: 1、参加工作10年以上的,获各项奖励累计3次以上; 2、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,获各项奖励累计2次以上; 3、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,获各项奖励1次以上。 各项奖励的说明:受嘉奖以上行政奖励;在高级法院政治部、市人事局组织的表彰评比中受表彰或被本院评为优秀党员;现任基层法院中层正职,任职期间所在部门被评为院级以上先进的,可与个人奖励情况合并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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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刑事审判第一庭 |
法官 |
2 |
普通刑事案件审理及调研、督导 |
3 |
刑事审判第二庭 |
法官 |
2 |
经济犯罪类案件审理及调研、督导 |
4 |
民事审判第三庭 |
法官 |
3 |
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及调研、督导 |
5 |
行政审判庭 |
法官 |
3 |
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及调研、督导 |
6 |
执行局 |
法官 |
6 |
执行业务及调研、督导 |
7 |
审判监督庭 |
法官 |
2 |
民商事案件再审及调研、督导 |
8 |
申诉审查庭 |
法官 |
1 |
民事案件再审审查及调研、督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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